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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与外国男子结婚 6年里只见过1次面

发布时间:2014-12-31 来源: 作者:

  早报讯 “被告具体在美国哪家公司工作,现在住哪里”

  面对法官的连续发问,赵女士都以“说不清楚”或者“不是很清楚”来回答。

  杭州西湖区法院近日审理了赵女士与她的美国丈夫王先生的离婚官司,但匪夷所思的是,法庭上赵女士对丈夫的情况却是一问三不知。

  43岁的赵女士是杭州人,和前夫有个儿子。在诉状里,赵女士提道,2007年,经朋友介绍,她认识了来杭州旅游的王先生。同样是离异后单身的王先生比赵女士大了12岁,原是香港人,早年去了美国发展。

  赵女士说,与王先生认识后,觉得还挺聊得来,王先生回美国后两人也时常通过书信、电话联系。2008年,两人在杭州登记结婚,这是王先生第三次到杭州,也是两人第三次见面。2009年,王先生以工作为由回了美国,赵女士仍旧生活在杭州。

  到了2011年,赵女士申请签证,准备去美国同王先生一起生活,可是签证审核未通过。之后,王先生同赵女士的联系渐渐少了起来。

  赵女士称,原先以为丈夫工作忙,也没多想,等她回过神来才发现已经联系不上他了—电话打不通,寄出的信件也被退回。

  2013年9月,赵女士向西湖法院起诉离婚。因为是跨国离婚案,开庭传票送达是个大问题。西湖区法院受理后向远在美国的王先生邮寄了传票,可是王先生收到材料后一直都未露面。

  “两人两地分居,感情不好。另外我父母也不希望我出去了。我觉得我们两个已经没有和好的可能了。”对于离婚的理由,赵女士这样解释。

  西湖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赵女士和王先生虽是自由恋爱,但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同居生活,未建立感情基础,也未通过其他方式增进夫妻感情。王先生未出庭参加诉讼,也未表达任何挽救婚姻的愿望。鉴于其双方夫妻关系现状,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赵女士的离婚请求。

  其实,类似赵女士这样打跨国离婚官司的并不罕见。去年9月,53岁的杭州男子刘先生,就因为找了个美籍女子结婚,7年来只见过一次,事后再也无法联系上,最后刘先生因移民受阻,无奈向杭州上城区法院起诉打离婚官司。刘先生坦承,找美籍女子登记结婚就是为了移民美国,最后上城法院判决刘先生离婚。

  据知情人士表示,赵女士当初找美籍男子登记结婚也是为了移民,但像赵女士这样年龄偏大、经济条件不好的人与美籍人员登记结婚后,短时间里很难通过美国移民签证,而且签证失败后会被美国领事馆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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